他汀类药物(他汀类药物的简称)因其良好的降脂效果和明显的心血管益处而被反复和充分地证明。然而,由于其广泛的应用,许多与该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已被频繁报道。正确认识和处理他汀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在临床应用中非常重要。2011年,中国心血管和临床脂质专家就他汀类药物和五大问题(包括癌症风险、肾脏损害、新发糖尿病风险、肝脏损害和肌病)发表了专家意见。
使用他汀类药物的潜在风险和益处已经成为中国医生和患者共同关心的公共健康问题。为此,经过充分讨论,针对他汀类药物的主要安全性问题及其对策,他汀类药物安全性评价工作组达成了《他汀类药物安全性评价专家共识》。中国著名心血管专家胡大一、赵平良、李建军、叶平、赵东、郭、李勇等专家教授参与了共识的形成。该共识的全文于2014年11月发表在《中国心脏病学杂志》上。
总结如下:
一、他汀类药物与肝脏安全
相关禁忌症:对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转氨酶持续升高、任何原因肝酶升高超过正常上限3倍、失代偿性肝硬化和急性肝衰竭患者禁止使用他汀类药物。他汀类药物可以安全地用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或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患者。慢性肝病或代偿性肝硬化不是此类药物的禁忌症。
临床治疗:我们的血脂异常预防和治疗指南建议,应在开始他汀类药物治疗后4-8周对肝功能进行检查,如果没有异常,应逐步调整为每6-12个月检查一次。如果谷草转氨酶或谷丙转氨酶超过正常上限的3倍(ULN),应暂停给药,肝功能仍应每周检查一次,直至正常。轻度肝酶升高低于正常值上限的3倍不是治疗的禁忌症。患者可以继续服用他汀类药物。一些患者体内升高的谷丙转氨酶可能会自行降低。
二。他汀类药物与肌肉安全
临床治疗:仅血液CK增加而无其他肌肉损伤的证据,如肌痛或肌无力,而不是他汀类药物引起的肌肉损伤。然而,当发生肌无力或肌痛时,即使CK正常,他汀类药物也会引起肌肉损伤。当上述情况发生时,不建议进行肌肉活检。目前,国内外的指南建议在开始他汀类药物治疗前检测CK,并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当他汀类药物给药期间出现肌肉不适或无力以及棕色尿液排泄时,应及时监测CK。如果肌炎发生或高度怀疑,他汀类药物治疗应立即停止。
其他案件处理如下:
(1)如果患者报告可能的肌肉症状,应检测CK并与治疗前的水平进行比较。因为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易患肌病,所以也应检测肌肉症状患者的促甲状腺素水平。
(2)如果患者有肌肉压痛、压痛或疼痛伴或不伴CK抬高,则应排除常见原因,如锻炼和体力劳动。对于有上述症状且联合用药的患者,建议他们采取适当的活动。
(3)当患者出现肌肉压痛、压痛或疼痛时,CK不增加或适度增加(3-10×ULN),应进行随访并每周检测CK水平,直至药效或症状恶化消除(应及时停药)。如果对CK的连续检测显示逐渐增加,应仔细考虑减少他汀类药物剂量或暂时停药。然后决定是否或何时开始他汀类药物治疗。
(4)一旦发生横纹肌溶解,他汀类药物治疗应停止。必要时住院进行静脉水合。一旦恢复,他汀类药物治疗的风险和益处应仔细重新评估。
对于因使用他汀类药物而患有肌病的患者,可以考虑以下方法:
(1)改变他汀类药物的类型:对于易患肌病或停用后再次接受他汀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尽可能选择诱发肌病可能性相对较小的他汀类药物。
(2)药物剂量的调整:如果在大剂量他汀类药物强化治疗过程中出现相关肌病,可适当减少他汀类药物的剂量,密切观察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指标的变化。
(3)间歇给药:瑞舒伐他汀和阿托伐他汀具有相对较长的血浆半衰期(15-20小时),这为他汀类药物的间歇治疗提供了可能性。
(4)药物联合治疗:在他汀类药物的基础上,加入其他调脂药物(如依泽替米贝、贝特类、缓释烟酸等。)不仅可以达到整体调脂的目的,而且可以减少单独用他汀类药物治疗的药物剂量和相关肌病的发生。
(5)补充辅酶Q10治疗:研究证明,补充辅酶Q10治疗后,肌病症状可以改善,但确切疗效有待验证。
Iii .他汀类药物与新发糖尿病
他汀类药物对心血管疾病的总体益处与新糖尿病风险之比为9:1,他汀类药物对心血管疾病的保护作用远大于新糖尿病风险。使用标准剂量的他汀类药物不仅能有效减少心脑血管事件,而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大剂量的他汀类药物会略微增加新发糖尿病的风险,但这种风险的实际危害在绝对风险和与减少主要心脑血管事件的他汀类药物相比都非常低。
有必要在适合其使用的人群中继续使用他汀类药物,特别是对于具有中度至高度心血管风险的人群和具有明显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的人群。他汀类药物的应用方案和现状无需改变。
然而,由于他汀类药物增加新发糖尿病的风险在老年人群中比在年轻人群中更高,特别是当使用可能对血糖代谢有潜在影响的高剂量或强效他汀类药物时,有必要注意监测血糖变化。现有数据显示,如果他汀类药物对高血糖有副作用,副作用相对较小(平均增加0.3-xf05;或更少),对血糖控制的影响可以通过调整治疗方案来降低。
开始他汀类药物治疗时对未确诊糖尿病患者的建议:
(1)评估糖尿病的危险因素和心血管疾病的危险程度,对于糖尿病高危人群,在开始使用他汀类药物前筛查空腹血糖或糖化血红蛋白。
(2)在他汀类药物治疗之前和治疗期间,强调饮食和体育活动对保持体重的重要性,以降低糖尿病和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对于每次随访观察,应在标准条件下(禁食、不穿外套、不穿鞋)评估体重。定期测量腰围。
(3)根据当前指南,他汀类药物用于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除非患者有禁忌症。
(4)如果患者在他汀类药物治疗期间被诊断为糖尿病,则强调减肥和降血糖药物,这意味着需要征用土地来控制血糖和HbAlc。适当的饮食和行为咨询。
四、他汀类药物与认知功能变化和神经损伤
国家脂质协会建议他汀类药物对有心血管事件风险的患者有重要的健康益处,并且益处远远超过认知功能障碍副作用的风险。尽管他汀类药物的认知不良反应可能发生在极少数人身上,但支持因果关系的医学证据不足或不存在。这些副作用的真实发生率不能由现有的数据来确定。
然而,由于认知功能障碍的严重性、他汀类药物的广泛使用和认知功能障碍的高患病率(由于许多原因,尤其是衰老),患者对认知功能的抱怨应该得到认真和适当的评估,包括对尽管停止使用他汀类药物但仍有持续症状的患者进行适当的神经心理学测试。如果确定认知功能障碍没有其他原因,则应在仔细考虑效益风险比后停用该药物。
如果患者在他汀类药物治疗期间出现周围神经病变症状,应进行系统评估以消除次要原因(如糖尿病、肾功能不全、酒精中毒、维生素B12缺乏、癌症、甲状腺功能减退、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或重金属中毒等)。)。如果没有发现其他原因,他汀类药物治疗可以终止3-6个月,以确定周围神经病变的症状是否与他汀类药物治疗有关。如果在停止使用他汀类药物一段时间后神经症状没有改善,应根据风险效益分析决定是否重新开始他汀类药物治疗。
五、他汀类药物与肾脏损害
美国脂质协会建议:
(1)在开始他汀类药物治疗前评估肾功能,但在治疗期间,由于观察到不良反应,没有必要常规测量血清肌酐和蛋白尿。
(2)当使用他汀类药物时,如果血清肌酸酐增加而没有横纹肌溶解的迹象,通常没有必要停用他汀类药物。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他汀类药物的剂量需要根据处方信息进行调整。
(3)在他汀类药物治疗期间突然出现蛋白尿不需要停止他汀类药物治疗或调整他汀类药物剂量。应努力找出原因,并根据特定的他汀类药物处方信息适当调整他汀类药物的剂量。
(4)慢性肾脏疾病不是他汀类药物使用的禁忌症。然而,一些他汀类药物的剂量应根据肾功能不全的严重程度进行调整。此外,荟萃分析显示他汀类药物治疗对肾移植和透析患者是安全的。
摘要
他汀类药物是当今人类最广泛使用的药物。大量文献报道了他汀类药物使用者的各种不良反应,其中一些可能与他汀类药物直接相关。了解和预防与他汀类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非常重要,可以减轻服用他汀类药物患者的痛苦,也有助于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患者提高长期坚持服用他汀类药物带来的临床效益。
他汀类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不仅与个体遗传基因有关,而且与患者同时服用的药物(或食物)的相互作用密切相关。他汀类药物在体内经历复杂的代谢结果,从吸收到肝脏摄取、代谢,最后在人体循环或胆道之前从肝脏中消除。为了尽可能减少他汀类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对中国人来说,用更小剂量的所有他汀类药物开始治疗仍然是最明智的方法。
以上是他汀类药物安全性的介绍。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关于他汀类药物安全性的信息,请关注我们,稍后将更多相关内容带给您。我祝你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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